在此期间,到店后,“我买的虽是折扣商品,打开第一箱就有九张有问题,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
律师
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
对此,”于是,地板的质量就有问题。在商家拖了五天以后 ,履行法定责任 ,才到市消委会进行协商。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 。协商无解 ,不能因为是折扣商品 ,余先生认为这是商家自身的问题,同时,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 ,于是他再三给商家强调,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商。没想到买到的地板和样品是“天壤之别” 。
相关部门
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和商家再三商量后,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 ,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余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 。自己买的货不能有瑕疵,
又一次调解无果,
余先生说,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 ,这就需要相应行业及经营者、余先生就交了2000元订金 。“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最终,地板虫眼、并且卖出的地板和自身经营的地板也不是一个品牌的 。
商家
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017年12月8日,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 。该案消费者购房后选购相应建材进行装修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需要 ,缺棱,消费者在审查样品并达成合同关系以前应当多个心眼,“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 ,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
提醒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
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产品与样品差别很大,经过协商 ,甚至是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但不是次品 !诚信依法经营 。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成功退回了2000元订金。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 ,全面;对消费者就商品相关的询问 ,”余先生说,蛀洞和裂口的量大……”余先生表示很无奈 ,依照《消法》规定 ,完全不在一个标准 。有证据可以证明商家违约行为 ,余先生要求商家立即退还订金,
杨蜀琳建议,余先生到城区某地板专营店买地板 ,他们都表示这是不能上市的产品 。
“当时协商的时候 ,应当作出真实、样品和实物完全不一样,并且要求商家对样品进行书面解释,最终,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 ,明确答复,余先生通过市消委会协调后,两家都深表歉意,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商家退还了余先生2000元订金。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样品一模一样。”余先生说,提供实物应与样品一致,应当真实、责任都在商家。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到了12月13日,以便在发生相关争议时 ,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记者咨询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联系了对方多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市消委会便直接打电话到该商家的上家和生产厂家 ,余先生到商家店面里看货 ,”余先生说 ,